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:单位会员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并愿意遵守行业自律公约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单位会员应为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地方、部门建筑业社会团体或从事房屋建筑业、土木工程建筑业、建筑安装业、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企事业单位;
第三条 申请加入本会应提交入会申请书,报理事会讨论通过,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。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要求本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;
(三)参加本会的活动,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建议、批评和监督权;
(五)向本会投诉、举报其他会员违反行业自律准则的行为,向本会提出相关申诉;
(六)退出本会的自由。
第五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遵守行业自律公约,维护行业整体形象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;
(四)依照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会费;
(五)支持配合本会工作,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。
第六条 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秘书处。会员没有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发生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不履行义务、不遵守行业自律公约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流 程
联系方式
地址:原安阳县政府院内(解放大道180号)8号楼2楼207
联系人:徐晶晶
电 话:166372503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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